雖然大慶公積金已經實施很多年了,但是很多朋友對于大慶公積金提取條件、大慶公積金提取流程知之甚少,甚至有些朋友不知道如何使用住房公積金,白白浪費這項福利,如果你就是其中一員,那就快來學習一下吧。
一、大慶公積金提取條件
第四條 繳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:
(一)購買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(二)離休、退休的;
(三)出境定居或赴港澳臺地區定居的;
(四)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;
(五)房租超出家庭工資總收入15%的;
(六)完全喪失勞動能力,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;
(七)生活困難,正在領取城鎮居民生活保障金的;
(八)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;
(九)本人及配偶患慢性腎衰竭(尿毒癥)、惡性腫瘤、再生障礙性貧血、慢性重型肝炎、心臟瓣膜置換手術、冠狀動脈旁路手術、顱內腫瘤開顱摘除手術、重大器官移植手術、主動脈手術九種重病、大病的。
第五條
繳存人符合本辦法第四條第(一)、(四)、(五)、(七)、(九)情形提取公積金的,在個人賬戶余額不足的情況下,可以同時提取配偶及同一戶口的子女、父母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,但必須取得本人書面同意,且合計提取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金額。
第六條 繳存人尚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,繳存人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先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。
第七條 繳存人調離大慶,繳存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可以提取或轉移到新調入城市。
第八條 繳存人符合提取條件的可多次提取,除按月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況外,各次提取行為應間隔一年以上(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)。
二、大慶公積金提取流程
第十七條 繳存人及受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,應按以下程序辦理:
(一) 先向單位申請,單位對繳存人的證明材料進行初審,并在《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》上蓋章。
(二)由繳存人本人或受托人持《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》及相關證明材料向中心所轄辦事處提出申請。
(三)由繳存人本人或受托人去銀行辦理公積金提取。
(四)由繳存人本人辦理提取業務的,提取后應將《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》(單位留存聯)及其他應由單位留存的票據返還本單位記賬。